今年以来,嵩明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力求取得实效。学习集中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嵩明法院在年初就按照上级法院及县委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拟定学习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内容和主要学习材料进行规划安排。每次集中学习前,均依次指定重点发言人,提前准备发言提纲,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学用结合、创新学习方法、体现学习效果的要求。
二是学习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学习内容涵盖了政治思想、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及司法实务等多个领域。重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及政法工作和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三是学习形式多样、学用结合
注重开展日常学习,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辅导,分享学习心得、撰写读书笔记,以此加强相互学习、交流互动,确保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硬本领和素能。
四是注重取得实效、狠抓落实
严格规范学习管理,落实考勤、通报和考核制度,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记录“四落实”,做到学习签到本、记录本和个人学习笔记本“三簿齐全”。每次集中学习重点发言完毕,均由会议主持人进行点评回应。通过学习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实现提高站位、理清思路、深化理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在近期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嵩明法党组书记、院长曹军明确提出中心组学习的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
二是统筹协调,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法院工作;
三是联系实际,推动讲话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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