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堡中队对一服装市场悬挂经营性直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顶格处罚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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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01
发现大量经营性直幅
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堡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德胜东路一家服装市场东、南两侧密密麻麻地挂满了促销直幅,红底黄字,非常惹眼,视觉冲击强烈,严重破坏了市容市貌。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开展检查。经过清点,该大楼两侧楼体上共悬挂了41条经营性直幅,队员当场拍照取证。
02
这些直幅的主人是谁?
“这么多横幅是谁悬挂的?是商场统一悬挂还是商户们自行悬挂?”带着疑问,执法队员找到商场负责人开展询问调查。商场负责人坦言,前期市场销售不景气,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气,他们想到了在墙体上悬挂直幅的方式为活动造势,由各经营户提供促销直幅,由市场统一悬挂。
03
如此悬挂直幅违法吗?
“宣传横幅挂在自己的大楼上也违法吗?”商场负责人有些不解。面对负责人的疑惑,执法队员耐心地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在市区悬挂经营性的横幅、直幅、条幅等户外广告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经过执法队员的教育引导,负责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本想着此次宣传能吸引不少人气,没料到刚挂上一天就成功地‘吸引’了你们的注意。看来学习法律还是很有必要!”
执法队员现场向负责人开具了执法文书,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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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后续
该服装市场擅自在市场楼体外立面悬挂大量经营性直幅,数量多达41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九堡中队对当事人做出顶格处罚,即罚款人民币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两天后,执法队员再次上门查看直幅广告的整改情况,发现该服装市场的所有经营性条幅已全部撤除。
后续,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堡中队将持续关注辖区商场、商铺户外广告是否设置规范,对商场、工地悬挂商业性横幅、直幅、条幅等户外广告加强管理。
法律知识小课堂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本市市区人行天桥、立交桥、高架桥、道路两侧等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禁止在市区悬挂经营性的横幅、直幅、条幅及过街横幅户外广告。违反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有关宣传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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